法院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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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0914 发表日期:2009/10/30
法院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在判决书中出现“认定XXX商标为驰名商标”字样即为完成认定,该法院判决的认定并不要求获得商标局或其它行政机关的互认或者备案,但是该判决一旦作出立即产生效力,并且效力应当高于行政机关的认定。该认定无须以该诉讼案件胜诉为要件,也即无论该诉讼是胜诉还是败诉,只要判决书中有认定该驰名商标的文字即视为完成认定。
法院的驰名商标认定并不象行政的认定需要前述既定的证据,所有的证据以完成法官要求的确认商标驰名的条件为准,因此证据的提供可以视情况选择,比较灵活。